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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三季度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重点监控报告 

稿件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就业专题组 发布日期:2003-04-01 字体大小:【】【】【

背景
   为及时掌握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动态情况,引导农村劳动力有序流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选择了100个农村劳动力输出、输入或中转数量最多的地区实行重点监控。其中,劳动力输出地58个,输入地34个,中转地14个(其中6个与输入地交叉)。
输出地主要集中在农村劳动力外出量大的中西部地区,每地确立3个输出劳动力最多的乡(镇),每个乡(镇)分别确立2个行政村作为输出地固定监测村;输入地主要集中于京津、东南沿海地区及新疆,京津监控地直接确立10个用人单位作为固定监测企业,其他每个地区确立3个外来农村劳动力最多的城区,每个城区确立5个用人单位作为固定监测企业,并在每个城区确定4个职业介绍机构为固定监测点;中转地主要集中于京广线、陇海线和京沪线等主要交通干线,在每个中转地确立1个主要火车站和1个汽车站作为固定监测站。
   一、本季度特点
   本季度重点监控地区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企业新招农村劳动力大幅增加,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人均月收入同比增加9.5%,农村劳动力返乡和外出量均下降,但外出人数仍远多于返乡人数。
  1.输出地外出农村劳动力总量较去年同期减少,减幅达6.7%。从外出结构看,初次外出、返乡后外出和培训后外出量均呈减少趋势,减幅分别为2.8%、2.5%和6.1%。从流向看,去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数量最多,占54.5%;去省内县外务工的劳动力其次,占26.1%;去县内乡外务工的劳动力最少,占19.4%。
   2.返乡农村劳动力总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减幅为14.6%。从返乡结构看,从省外返乡和从省内县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均呈减少趋势,减幅分别为16.2%和14%;从县内乡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增幅为1.1%。       
   3.监测企业新招农村劳动力有所增加,增幅为38.4%,且退离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减少3.9%,监测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总数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增幅为2.8%。
   4.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人均月收入呈现较大增长,所有监控省份均呈现上升趋势,月收入同比增加9.5%。
   5.输入地各省使用来自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结构比例为31.5:33.6:34.9。
   6.本期农村劳动力求职人数和求职成功率较去年同期都有所减少,减幅分别为13.4%和11.2%。
   二.输出情况
  本季度重点监控输出地外出人数大于返乡人数,两者之比为1.92:1;在外出农村劳动力中,去省外务工的比例为54.5%;返乡后外出人数仍多于初次外出人数,为初次外出劳动力的2.14倍;培训后外出农村劳动力占外出总量的32%。
    1. 大多数省份农村劳动力外出量下降,本季度外出总量较去年同期减少。
 外出务工农村劳动力同比减少了6.7%。其中,去省外务工人数小幅增加,增幅为4.8%,到省内县外和县内乡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均减少,减幅分别为13.7%和12.1%。从流量上看,去省外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最多,占54.5%,比重较上年增加了5.2个百分点;去省内县外务工的其次,占26.1%,较上年减少了2.7个百分点;去县内乡外务工的最少,占19.4%,较上年减少了2.5个百分点(见图1、图2)。

 

     在16个输出农村劳动力的监测省份中,有62.5%的省外出农村劳动力同比减少,37.5%的省同比增加。输出减幅最大的为广西、湖南和贵州省,减幅分别为43.8%、36.4%和34.6%;输出增幅最大的为江西、江苏和重庆市,增幅分别为72.6%、70.4%和32.5%。
  2.农村劳动力输出监控省返乡量增减参半,总体上本季度外出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返乡农村劳动力同比减少了14.6%。其中,从省外、从省内县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减少了16.2%和14%,从县内乡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了1.1%。从返乡农村劳动力的来源看,从省外和从省内县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分别占43.1%和33.1%,其比重较去年同期分别减少了2.2和0.9个百分点;从县内乡外返乡的农村劳动力占23.8%,其比重较去年同期增加了3.1个百分点(见图1、图3)。


 
    在16个重点监控省份中,农村劳动力输出监控省返乡量增减参半,总体上本季度外出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减幅最大的为广西、云南和河北省,减幅分别为56.8%、53.7%和36.1%;增幅最大的为 四川、江西和湖北省,增幅分别为85.9%、60.2%和59.5%。虽然返乡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与减少的省份数量相同,但由于减少的省份所占基数较大,导致返乡农村劳动力总量减少。
3.初次外出、返乡后外出量同比减少,培训后外出同比也呈减少趋势。
    从总量看,返乡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仍然占大多数,为外出总量的52%。在外出的农村劳动力中,初次外出、返乡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分别减少2.8%和2.5%,培训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 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6.1%(见图4)。


    在16个重点监控省份中,50%的省初次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同比下降,43.75%的省同比增加,河南省与去年持平。增幅最大的为江西、山东和江苏省,增幅分别为165.2%、98.6%和86%;减幅最大的为贵州、黑龙江和四川省,减幅分别为46.9%、45.6%和43.7%。
   在16个重点监控省份中,返乡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监控省返乡量增减参半。减幅最大的为湖南、云南和黑龙江省,减幅分别为60.5%、48.3%和42%;增幅最大的为山东、重庆和江西省,增幅分别为238.7% 、81.7%和67.5%。
   在16个重点监控省份中,培训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监控省培训量增减参半。减幅最大的为四川、黑龙江和安徽省,减幅分别为68.1% 、58.1%和54.1%;增幅最大的为河南、重庆和江苏省,增幅分别为248.4%、225.9%和42.5%。虽然部分省增幅较大,但由于部分省培训后外出的农村劳动力基数较大,使培训后外出总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三.输入情况
    本季度末,监测企业使用的农村劳动力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8%。其中,新招农村劳动力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8.4%,退离的农村劳动力比去年同期减少了3.9%;监测企业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分别来自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其结构比例为31.5:33.6:34.9;农村劳动力的人均月收入为732元,比去年同期有较大增幅,增幅为9.5%。
    1.由于企业季末使用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的省份所占基数较大,导致整体上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增幅为2.8%。
本季度季末,监测企业使用的农村劳动力的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8%,比上季度略有降低;监测企业新招的农村劳动力人数要多于退离人数,两者比例为1.61:1(见图5)。


    从10个有同比数据的农村劳动力输入省市看,企业季末使用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与减少的省份各占50%。增幅最大的为福建省、浙江省和新疆自治区,增幅分别为18.4%、12.3%和7.3%;减幅最大的为上海市、辽宁省和北京市,减幅分别为25.3%、20.2%和14.8%。虽然企业季末使用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与减少的省份相同,但同比增加的省份所占基数较大,导致整体上企业使用农村劳动力数量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
    2. 监测企业新招农村劳动力同比有较大幅度增加。
    与去年同期相比,本季度固定监测企业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增加了38.4%。监测企业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占其季末使用农村劳动力总数的10.5%。
    从10个有同比的监测企业新招农村劳动力的省份看,70%的省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30%的省同比减少。增幅最大的为黑龙江、山东和福建省,增幅分别为258.8%、190%和92.4%;呈减少趋势的为辽宁省、新疆自治区和北京市,减幅分别为90.9%、88.3%和40.7%。
   3.本季度监测企业退离的农村劳动力人数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与去年同期比较,本季度固定监测企业退离农村劳动力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减幅为3.9%。监测企业退离的农村劳动力为其季末使用农村劳动力总数的6.6%(见图5)。
    从10个有同比数据的退离农村劳动力的省份看,企业退离农村劳动力同比增加与减少的省份各占50%。增幅最大的为上海市、山东和浙江省,增幅分别为175.5%、43.1%和32.4%;减幅最大的为新疆自治区、黑龙江和辽宁省,减幅分别为97.3%、86.6%和84%。
    4.今年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的人均月收入呈现非常喜人的形式,所有监控省份全部呈现上升趋势,月收入同比增加9.5%。
本季度农村劳动力流动就业的人均月收入为732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9.5%(见图6)。


从10个有收入同比的农村劳动力输入省份看,今年农村劳动力的人均月收入呈现非常喜人的形式,所有监控省份全部呈现上升趋势。增幅最大的为黑龙江、辽宁和山东省,增幅分别为26.1%、24.5%和8.5%。
     输入地使用的农村劳动力有一定的地域偏好。
    监测企业新招的农村劳动力按照来自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划分,其结构比例为31.5:33.6:34.9(见图7)。


   从分省的情况看,各省新招农村劳动力有一定的地域偏好。黑龙江省、北京和上海市新招东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比重最大,分别占新招人数的57.9%、53.9%和49%;黑龙江省、北京和上海市新招中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数量也较多,分别占新招人数的42.1%、41.7%和41.7%;山东省新招西部地区的农村劳动力数量最多,占新招人数的92.8%。
     四.农村劳动力求职情况
     1.本季度求职人数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本季度求职人数较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减幅为13.4%。
从9个有同比的农村劳动力输入省份看,有5个省本季求职人数增加,4个省本季求职人数减少。增幅最大的为江苏、山东和福建省,增幅分别为558.6%、72.9%和47.4%。黑龙江省、北京市和广东省减幅为90%、72.1%和60.8%。
     2.农村劳动力求职成功率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
    农村劳动力求职成功率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减幅为11.2%。
     从9个有同比的农村劳动力输入省份看,有5个省本季农村劳动力求职成功率增加,有4个省求职成功率降低。增幅最大的为江苏、福建省和山东省,增幅分别为567.1%、61.1%和38.6%;减幅最大的为北京市、黑龙江省和新疆自治区,减幅分别为87%、84.4%和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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