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4〕490号) 

稿件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5-02-13 字体大小:【】【】【

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为全面了解2014年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运行情况,推动规范管理,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和《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近期将开展2014年度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14年度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以及有关变更情况,重点检查人事代理、档案管理、人才培训、举办全国性人才交流会等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设立分支机构情况。

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普遍性降费有关措施,取消收取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包括流动人员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12月10日,中组部、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档案局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建立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体系明确指导意见,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列出了7条22项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并就规范档案接收和转递、加强档案安全管理、严肃档案纪律等提出明确要求。各服务机构要对照《通知》要求,对本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和梳理。我部将结合《通知》的贯彻实施,对有关服务机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及人事代理工作等进行重点调研检查。

二、工作安排

(一)2015年1月30日前,各服务机构进行自查,撰写2014年度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填写《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4年基本情况统计表》(附表1)、《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4年业务情况统计表》(附表2)。

(二)2015年2月2日-2月13日,各服务机构将上述材料及2014年度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资产损益表、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正、副本)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

(三)2015年3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部分服务机构进行调研检查;3月底通报年度检查情况。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及相关材料,认真撰写工作总结,充分体现检查的重点内容。

(二)要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和梳理;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提交整改情况书面报告。

(三)在开展各项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相关意见建议,可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反馈沟通。

联系电话(传真):人力资源市场司市场监管处

84208245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市场监管处

邮 编:100716

表格下载网址:http://www.mohrss.gov.cn

http://www.chrm.gov.cn

附表:1.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4年基本情况统计表

????? 2.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4年业务情况统计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4年12月19日

附件1.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4年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国务院所属部门人才中介服务机构2014年业务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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