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转移就业 助推脱贫攻坚——云南省保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 

稿件来源:bet365在线娱乐城 发布日期:2018-05-10 字体大小:【】【】【

近年来,保山市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以打赢脱贫攻坚战统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基本方略,切实把脱贫攻坚作为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的民生工程,举全市之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市委、市政府坚持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把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着力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素质提升和转移就业,以“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为目标, 采取“产业带动”“城镇化推动”“就地就近转移”“工业园区吸纳和劳务输出”四种途径,科学谋划、精准施策,优化服务,全面抓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2018年4月,全市累计共有 92007名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人均工资收入达 2300元/月;其中,2016年以来,全市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6.78万人,转移到省外就业2.8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保山市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的贫困人口总数为387905人,截止2016年底,全市农村贫困人口210118人,农村贫困劳动力12.57万人,其中:男70392人、女55308人;文盲半文盲2014人,小学学历50028人,初中学历62472人,高中(中专)7263人,大专以上3923人; 16—30周岁35447人,31—40周岁24888人,41—60周岁65365人。截止2017年底,全市未脱贫人口161098人,其中农村贫困劳动力96684人。为切实做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转移就业服务,我市在市、县(区、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健全农村贫困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做到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专人负责,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把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扶贫和转移就业扶贫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以培训为基础,以转移就业为核心,以脱贫、摘帽、增收为目标,强化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责任落实。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一把手”责任,确保组织领导有力。建立市级领导挂县(市、区)包干乡镇、县级领导挂乡镇包干村(社区)、部门领导挂村包干到户、党员干部挂户包干到人的“挂包帮”工作机制,做到招聘会开到村、岗位送上门、政策服务到人。二是强化人员保障。抽调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加强对工作队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技能扶贫和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有人干事、能干实事。三是强化机制保障。制定出台《保山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规划》(保政办发〔2018〕2号),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服务体系,以“模块管理”为依托,建立农村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台账”“企业空岗报告制度”“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报告制度” “就业失业登记制度”“返乡贫困劳动力监测制度”,准确掌握人力资源供求状况,形成用工信息传输、人员招聘、社保服务、劳动保障法规监督“一条龙”服务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政策支持,激发就业动力。一是充分发挥技能培训在脱贫攻坚中的引领作用。制定出台了《保山市技能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场用工需求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培训就业意愿,确定培训专业和工种,整合部门资源,大力开展精准专项技能培训、特色技能培训和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校企合作委托培训,实现技能培训脱贫、转移就业脱贫。2016年以来,开展了电焊钳工、建筑砌砖、电子商务、家政服务、缝纫刺绣、枫斗加工、种养殖技术、烹饪技术、经营创业等专项培训和技能培训,创建了隆阳建工、施甸美良园艺、腾冲玉工、龙陵石斛枫斗加工、昌宁茶艺等务工品牌。在每期专项能力培训班中,明确要求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必须占80%以上,在每期技能培训班中,建档立卡户人员必须达到30%以上。2016年以来,全市共培训农村贫困劳动力9.19万人次,占农村劳动力总培训人数的33.6%。二是强化政策支持。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扶持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16〕126号),采取政府财政分级帮扶、园区补助、企业参与的方式,拿过硬措施,掏“真金白银”,制定了园区(园中园)企业招用工激励措施。如: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给予一次性300元的购买生活用品资金补助;对职业院校培养推送学生到园区(园中园)企业实现就业的,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院校资金补助;对人力资源公司等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按每人200元给予资金补助;对用工企业组织新招用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进行培训的,按每人300元给予用工企业培训资金补助;对企业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按照缴费满一年人均500元、满两年人均800元、满三年人均1000元给予用工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跨省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不超过500元交通补贴。2016年以来,全市共投入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补助资金4300多万元,其中享受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政策扶持的农村贫困劳动力11.2万人次,扶持资金1800多万元。

四、依托产业发展,拓展就业渠道。一是以规模农业带动脱贫就业。设立2亿元农业产业发展基金、采取“51+49”合作模式,扶持发展10个土地流转上万亩的规模农业示范区,使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在一份土地上获得租赁、务工、效益分成三份收入。如:施甸万家欢项目带动木老元、摆榔两个特少民族乡的1200余户贫困群众,实现地租收入300余万元,346名贫困群众到企业打工,每年实现务工收入913余万元,户均增收2.64万余元。二是以工业聚集化带动脱贫就业。引进路华、博翔科技、天纺科技、恒丰纺织科技、中柏韩美等一批龙头企业进驻保山工贸园区,推动县(市、区)与保山工贸园区共建“园中园”,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2016年以来,全市4个产业园区(园中园)共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2500多人。三是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带动转移就业。全市共发展农家乐1700多家、民居客栈400多家,营业收入超过8亿元,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9083人,实现贫困人员人均增收1.38万元。全市共发展电商企业326户、网店5000多个,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3856人,实现人均增收1.45万元。四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促转移就业。统筹绿化荒山行动、“两江四路”沿岸沿边、石漠化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地区生态治理,通过森林、湿地管护、退耕还林补助、生态补偿等林业补贴方式,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防火专业队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增加收入。以每人每年1万元的工资标准聘用95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生态护林员。

五、优化平台建设,促进就业创业。一是健全线上服务平台。投资150多万元专项资金,建立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业、培训机构、职业中介机构、对外劳务合作机构、个人手机客户端等12个板块50多个子系统一体化的云保“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系统,点对点推送招用工信息66万余条。完善“云南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信息数据,录入农村劳动力119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11.86万人。二是完善线下服务平台。依托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创业平台、创业空间,为农村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返乡创业、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搭建孵化平台,建档立卡贫困户创办企业35户,带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138人。依托“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016年以来,共扶持创业19676人,发放贷款20亿元,带动(吸纳)就业39240人,其中扶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创业872人,发放贷款8590万元,带动(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1740人。三是加大宣传动员。组织开展“百日行动”“专项行动”“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公共场所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招聘信息,开展就业咨询、法律援助、维权行动等宣传活动。2016年以来,共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举办专场招聘会175场次,参加招聘会企业1820户(次),提供岗位信息12075条(次),提供岗位12450余个,实现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624人。

六、强化公共服务,提升就业环境。一是做强基层服务体系。按照统筹协同思路,建立输入地政府主导、输出地政府积极配合、驻外办事处协调联系、民工救助中心实施法律援助的“四位一体”维权网络,实现了产业培育与就业增长相互促进,相互发展。如:在工业园区(园中园)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站,落实专人为园区(园中园)企业开展用工指导服务。二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在市、县(市、区)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在乡镇、村(社区)设立专门服务窗口,实行求职登记、信息咨询、职业指导、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一站式”服务。三是做好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跟踪服务。以规范劳务用工行为为重点,全力帮助转移就业人员解决好创业就业、社会保险、权益维护、子女入学、留守老人互助帮扶等工作,着力解决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不依法确立劳动关系、不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解决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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