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谱新篇 普惠民生暖人心——十八大以来西藏人社事业发展成就综述 

稿件来源:西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日期:2018-02-12 字体大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是全区人社系统深入贯彻治边稳藏战略、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各级人社部门砥砺实干惠民生,春风化雨增福祉,锐意革新聚人才,担当为民促和谐,蹄急步稳、破浪前行,各项事业取得长足进步,向全区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民生答卷。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社部的大力支持和对口援藏省市的无私援助下,全区人社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八、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健全完善制度体系,持续改革创新,坚守民生底线,防范化解风险,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长治久安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稳就业,筑牢民生改善之本

就业是民生之本、发展之源,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的基本前提和途径。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就业第一原则,把就业工作作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民生和谐改善的优先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确保就业局势持续稳定。五年间,城镇新增就业累计超过19.6万人,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494万人次,转移就业收入116.07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6%以内。2016年末,全区城镇新增就业是2012年末的2倍,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较2012年末提高了27.9%,城镇零就业家庭全部动态消零。

政策制度体系逐步完善。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支持农牧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等30余项政策,涵盖政策扶持、金融保障、激励补贴等方方面面,措施之全、力度之大史无前例,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为保障和促进就业提供了有力支撑和基本遵循。

重点群体就业持续稳定。坚持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着力织牢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经纬线。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大力引导学生、家长、社会转变就业观念,构建市场就业、自主创业、就业援藏、企业就业、公职岗位考录等多渠道的综合就业机制,2012—2016年,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7.2万人。通过产业带动、企业和项目吸纳、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等手段,帮助农牧区劳动力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转移就业。

公共就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管理,面向农牧民、城乡新成长劳动力等群体,推广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大力开展具有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培养适合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2012—2016年累计举办各类职业技能培训班4200余期,培训25.2万余人。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周)”等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大力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夯实“双创”工作基础。建成2家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35个大学生创业项目成功入驻,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搭建良好平台。开展SYB、IYB和EYB培训班,累计培训合格7756人。开通了“西藏创业”“西藏技能”等微信公众号,举办创业师资交流会暨首届创业培训讲师大赛,召开全区第一届创业项目投融资洽谈会,融资金额达1.58亿元。目前,全区共有创业指导专家42名、创业培训讲师74名。

全覆盖,织密社会保障之网

社会保障是安国之策、和谐之基,是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指数的有效途径。五年来,我们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从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出发,逐步完善政策体系,扩大保障覆盖面,提高待遇水平,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成。截至2016年底,全区各项社会保险参保达300多万人次,比2012年末增加60多万人次。

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突破进展。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将寺庙僧尼、铁路专职护路人员、被征地农牧民、半脱产兽医和半脱产教师等群体纳入社会保险统筹范围;整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了统一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增强;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维护了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先后降低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缴费压力。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实现稳步提高。经过多年连调,到2016年该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月人均水平达到4009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达15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30万元、20万元。目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为460元,较2012年提高了200元。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提高到了1042元。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能力得到大幅增强。推动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稳步推进金保二期工程建设和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已成功实现社会保障卡首发和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开通,为参保人员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社会保障服务,使该区参保人员与内地一样享受到就医和结算的便利,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在该区社会保障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和里程碑式的意义。推行“一制四化”经办模式,加快社会保险标准化建设,扎实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完善服务标准,加强行为规范,不断提升服务制度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水平,广大服务对象对经办管理服务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聚人才,厚植改革发展之力

人才是富国之本、兴邦大计,是推动社会发展稳定的动力之源。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大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两支队伍建设,健全机制、创新平台,实现了人才总量、结构、素质的大幅提升。截至2016年底,全区专业技术人员达8.3万多人,技能人才9.3万人,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5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7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14人,享受自治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5人,学术技术带头人114人。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规范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开通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进一步丰富继续教育形式和内容,完善了公需科目培训平台。开展西藏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工作,2012年以来培养该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720名,开展了6期专家赴藏服务团活动,受益人员近5000人。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累计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农牧民实用人才近2万人次,进一步提升了能力水平。积极支持和服务医疗、教育人才组团式援藏,人才援藏取得新进展。积极探索“互联网+人事考试”,认真开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五年累计报名36806人次、71959科次。

人才评价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研究制定《西藏自治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先后7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促进了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能力,激发了各类人才干事创业活力。

技能人才工作不断推进。以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术型、知识型和复合型技能人才为目标,大力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创业和创新能力,培养和造就一批高技能人才。建立培训就业一体化机制,开发职业技能培训民族特色教材,大力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技能人才能力水平。推进全国统一鉴定考核、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和社会化鉴定网上报名,不断优化技能人才服务。建设2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强管理,聚力队伍建设之要

干部是决定因素、执政主体,是贯彻落实治边稳藏战略的中坚力量。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着力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全区干部队伍特别是基层干部队伍力量得到显著增强,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大幅提升。

公务员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全面实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开辟了职级晋升新通道,调动了基层公务员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定,完成执法勤务机构的民警、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公务员考录、公开遴选、考核奖励、培训工作取得新进展,公务员队伍不断壮大,能力不断提升,作风不断改进,逐步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公务员队伍。

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慎推进。按照“积极稳妥、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思路,有序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岗位等级认定和调整工作,全区累计核准454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岗位19076个,认定岗位10628个,初步建立了符合该区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制。逐步扩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推行面,全区已推行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达909家,涉及33200人,初步建立以聘用制度为核心的用人制度。积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免费中职师范生等分配派遣,2012年以来累计派遣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05人,免费中职师范生100人,基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得到有力充实。

军转安置任务顺利完成。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军转安置的系列工作要求,进一步拓宽安置渠道,全力完成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任务。紧密结合西藏军地实际和自主择业干部特点,进一步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培训,突出基础性、实用性,注重思想教育引导,全面提升能力素质,确保安置顺利平稳进行。2012年以来,全区累计接收安置军转干部4686名,圆满完成军转安置任务。

促公平,规范工资收入分配之序

工资收入分配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中一项基础性的制度安排。五年来,我们坚持以推动形成更加合理有序的工资收入分配格局为抓手,大力开展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工资收入差距,规范分配秩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增长快,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效果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提前退休和离岗休养工作实施稳。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稳慎实施,进一步调整规范不合理的偏高、过高收入,确定更加符合该区实际的国企负责人薪酬水平。积极稳妥扩大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工资集体协商稳步推进,工资决定机制进一步完善。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及时调整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2016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6708元,最低工资标准为14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元。

扬正义,担当社会和谐之责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和谐稳定大局的重要抓手。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职工和企业切身利益出发,不断强化日常监察和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有力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2012—2016年,全区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主动检查用人单位49986户次,办结各类违法案件4494件,督促用人单位与45117名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为40089名劳动者追发工资待遇4.228亿元;全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受理案件5584件,涉及3.94万人,涉案金额5.76亿元,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健全。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以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为宗旨,通过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加强劳动关系矛盾调处机制建设、营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为劳动关系领域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不断加强。完善仲裁办案制度,修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和组织规则。加快区地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实体化建设,拉萨、日喀则、林芝、昌都、那曲均单独设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劳动保障监察扎实有力。建立和完善治理欠薪工作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工作机制的意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等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治欠保支工作力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开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督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等活动。

五年奋进奏响民生改善新乐章,五年实干开启事业发展新征程。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人社部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下,以铁一般的信仰、铁一般的信念、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切实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与人社事业发展深度融合,谋划民生改善新格局、增强人才支撑新动力,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全面推进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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