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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征集“高技能人才培养、使用及评价”论文的通知(鲁人社鉴[2009]6号) 

稿件来源: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发布日期:2009-07-23 字体大小:【】【】【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专供稿,转载请注明出处)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研室),省属技工院校、鉴定所(站):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意见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39号)精神,总结、交流企业和技工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先进理念、方式,并使其得以推广。决定2009年度继续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与评价”论文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参考题目(亦可自定)

  1、如何提升企业、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2、企业、技工院校怎样开展技师、高级技师的培养与评价。

  3、如何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确保职业资格鉴定质量。

  4、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思路探析。

  5、探索企业使用高技能人才成功之路。

  6、如何营造关心、尊重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7、企业文化对技能人才素质提高的作用。

  二、组织方式

  请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研室)将论文题目转发至所属各鉴定所(站)、技工院校并组织力量征集。省属技工院校、鉴定所委托省技能人才协会直接组织征集。

  三、要 求

  主题鲜明,语言简练,通俗易懂,有理有据;论文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使用A4纸打印,标题使用2号宋体字,正文使用小3号仿宋体,行间距为单倍行距;封面样式按附件要求规定打印3份,同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光盘)一并报送。

  四、评选办法

  由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教研室)、省技能人才开发协会组织有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人员及专家进行评选。论文分设一、二、三等奖。获奖论文将由《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杂志编发增刊印发,并赠送论文获奖单位。同时,推荐参加全国职教协会优秀成果评选,作为职称评定参考依据。

  五、论文征集截止日期为2009年9月30日。

  望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评选。

  联系地址:山东省技能人才开发协会

  济南市经六路小纬四路43号

  电 话:0531-87060301/87062239

  联 系 人:王志鑫 王坤

  邮 编:250001

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二○○九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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