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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 

稿件来源:光明网 发布日期:2016-11-14 字体大小:【】【】【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四川省正式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意见》扩大了扶持范围,将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纳入创业扶持范围,同等享受大学生创业培训补贴和创业补贴。在扶持力度方面也有所加大,适当提高机关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的比例,适当提高就业见习补贴标准。同时,延长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即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由最长不超过2年调整为最长不超过3年,由地方设立的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并由各级财政予以贴息。

?《意见》中还增添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包括放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大学生的条件;并将稳定就业创业的大学生纳入住房保障范围,支持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使其留得下、稳得住、有发展。此外,对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单位)组织的“创青春”等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入前期孵化的项目按规定给予5万元至20万元资金补助。省人才办会同人社厅、教育厅、团省委定期开展优秀大学生创业典型评选,并给予创业典型每人10万元的奖励性资助。

?为充分发挥创新创业平台的服务潜力,对评审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的,从“天府英才”工程专项资金中给予100—300万元的补助,各地、各高校按不低于补助总额的50%给予配套。对评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由人社厅给予30万元补助。据了解,截至10月,全省已促进8272名大学生创业,其中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直接扶持3813名大学生创业。(黄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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