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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平湖市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执法活动 

稿件来源:平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日期:2011-08-31 字体大小:【】【】【

为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推动《劳动合同法》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市政府决定从7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劳动合同法》宣传执法活动。这也是我市连续第九次开展劳动法律法规专项宣传执法活动。

本次活动以宣传《劳动合同法》为抓手,重点检查服装箱包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其他有劳资纠纷隐患的企业。检查的重点内容是企业在职工工资发放上是否存在不按月结算工资,预发生活费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是否按规定缴纳欠薪保证金,是否推行“承诺书”形式;建筑施工单位“二牌二卡”和“实名制”的执行情况等。

该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7月15日—7月31日);二是集中检查阶段(8月1日—8月31日);三是组织督查阶段(9月1日—9月15日)。

(监察大队 陆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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