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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江华:新合同,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 

稿件来源:湖南省人社厅网站 发布日期:2016-11-02 字体大小:【】【】【

  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度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必然要求和发展方向,要逐步形成单位按合同用人、个人依合同履职、双方靠合同约束的用人机制,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新机制。江华县人社局针对在以往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在签订合同上出现的各类问题,根据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与时俱进,重新制作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完善聘用制度,加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在新的聘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是聘用合同期限与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聘用单位应明确聘用合同的期限、受聘人员的试用期时间、受聘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并保障受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职业培训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受聘人员也应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岗位纪律,服从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二是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聘用单位应明晰受聘人员的工资构成和标准,还要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受聘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聘用单位从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

  三是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续签。依照国家最新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更新,明确规定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续签等各个环节的细则。特别是在违反聘用合同规定方面,聘用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解除合同未按合同规定给予赔偿金的应按合同标准向受聘人员支付赔偿金。受聘人员经聘用单位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器未满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按合同标准向聘用单位赔偿培训费。同时,受聘人员应保护聘用单位的知识产权和技术秘密,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聘用双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违反方应按照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造成合同中断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损失方的经济损失。

  四是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人员都应统一与单位签订合同。聘用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双方各执一份,受聘人员人事档案留存一份。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续签均须由聘用单位到县人社局及时进行备案。

  聘用合同是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核心,是确定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有效依据,在人员聘用、考核奖惩、争议处理等方面发挥着最基础的作用。江华县人社局重作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签订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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