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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敦化市强本固基多路并进做实做细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稿件来源:吉林省人社厅网站 发布日期:2016-12-20 字体大小:【】【】【

??? 近年来,为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宏观管理,规范劳动用工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敦化市人社局立足实际,对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大胆实践,通过机制创新、手段创新、方式创新,使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呈现了稳步推进、综合提升的发展态势,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构建齐抓共管格局

??? 敦化市是吉林省区域面积最大的县级市,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点多面广、人员紧张、任务繁重。为确保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敦化市政府加强领导,精心谋划,高位推进,把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抢先机,早谋划,早在2003年就借助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之机,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建立健全了各项基础台帐,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打好了基础。在正式启动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后,每年度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指标任务,使此项工作层层覆盖,全面推进。各相关部门思想统一,工作合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在资料采集、信息共享、监督检查等方面形成联动机制,使这项工作得以协调、有序、高效地开展。

??? 二、搭建平台、把好关口,努力夯实工作基础

??? 为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长效机制,敦化市人社局利用覆盖城乡的基层工作平台,在4个街道、16个乡镇、37个社区、303个行政村配备了360名专兼职劳动关系协调员。为提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一是为解决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更新快的问题,及时对新增工作人员进行一对一培训。二是每年对所有劳动关系协调员进行一次集中业务培训。三是组织协调员参加人社大讲堂、法规进社区以及相关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活动。通过这些培训,对他们讲政策、讲规定,告知用工备案工作中应重点注意的事项,解决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全面提高了劳动关系协调员的业务水平。同时为提高劳动用工备案率,把劳动用工备案作为办理人社相关业务的必要的前置条件和重要环节,落实到各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中。例如:在用人单位新招用员工参加社会保险时,转移社会保险或与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进行社会保险减员时,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时,用人单位办理招工手续时,核发《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和集体合同备案时,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等,必须提供《劳动用工备案手册》及劳动用工备案相关手续,使《劳动用工备案手册》成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的“通行证”,从而提高了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的权威性。

??? 三、规范程序、简政放权,建立便捷服务通道

??? 专职业务科室于敦化市政务中心成立之日起进驻,成为了人社工作的前沿。并采取分类实施和分级管理的方法,将企业的劳动用工备案管理权限放在政务中心劳动关系窗口办理,将个体经济组织的用工备案管理权限下放至社区、乡镇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管理。为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平台下发了业务专用章即《个体经济组织劳动用工备案专用章》,借助就业局的基层平台将《吉林省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系统》软件覆盖到各街镇乡、社区,为用人单位发放业务办理《告知单》、在办公场所悬挂业务办理流程图等,对用人单位进行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从而真正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同时经常深入用人单位现场服务、现场办公讲解政策,帮助用人单位规范用工管理程序及时做好用工登记备案,这一做法不仅使全市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无盲点、无死角,而且有力保证了采集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 四、创新载体、多措并举,实现政策宣传无缝隙

??? 为给推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注重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在敦化市电视台、广播电台、局网站上开辟了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宣传的专题、专栏,并在就业局举办的系列活动中,通过悬挂条幅、设置板报、咨询台、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重要性。并成立了政策宣讲团,会同各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企业主管、劳资工作人员、工会干部举行短期培训班,以此提高劳资双方对劳动用工备案工作的认识,督促和引导他们依法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 五、点面结合、标本兼治,推行精细化监管模式

??? 为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劳动用工登记监管机制,按照“事前指导、事中审核和事后督查”的要求开展监管工作。一是开展用工备案检查。采取提前通告、跟踪催办和监督检查等办法,督促用人单位及时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对不履行备案义务、备案内容不真实、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二是通过金保信息系统与就业、市场监督、社会保险等信息形成比对,定期对辖区内劳动用工备案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的存量、变量以及劳动合同签订等情况,实现精准监管。三是建立职工查询举报渠道。面向社会公布各级劳动关系工作机构电话随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通过民生热线电话随时为咨询人查询用人单位是否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劳动用工备案的内容是否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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