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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工资:集体协商“说了算”——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工作扫描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日期:2017-01-04 字体大小:【】【】【

  导游是我国旅游从业人员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为展示旅游形象、传播先进文化、促进中外交流、推动旅游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维护和保障导游合法劳动权益,促进导游队伍平稳健康发展,2015年7月,国家旅游局、人社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2016年4月,三部门在湖北省宜昌市、吉林省延吉市和福建省厦门市启动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启动以来,各试点城市根据自身旅游市场发展状况,制定实施了各项工作方案,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工作稳步推进,集体协商成为推动旅游市场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新武器。

  利益共通,集体协商顺应多方期待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保障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协调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重要的制度安排。此举对畅通职工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作用。”人社部劳动关系司劳动合同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多年来,导游薪资问题一直是旅游业发展的难题。目前,旅游市场存在的导游有两种类型,一种是和旅行社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职导游,收入包括底薪、社会保险以及带团补贴;另一种则是未签订固定合同的兼职导游,又称社会导游,由旅行社直接联系导游,或通过导游服务中心等机构临时聘用,按天结算费用。社会导游没有底薪,社会保险费靠自己缴纳。

  长期以来,导游人员劳动报酬不稳定、劳动时间不固定、社会保障风险较大。国家旅游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人员超过80万人,而兼职导游人员数量占全国导游人员总数的70%左右。

  “一直以来,我们这些兼职导游都没有基本工资,五险一金也要靠自己缴纳,所以严重缺乏安全感。”兼职导游李金凤说。

  像她这样缺乏安全感的兼职导游还有很多。因为没有底薪没有保障,所以很多导游只能在游客身上打主意,通过强制购物等手段获得回扣,而这也是游客反映最强烈、损害旅游业形象最严重的问题。

  “大家都希望劳动报酬集体协商真正给我们带来保障,让我们有更多的归属感,更加体面地获得合法收入。”宜昌导游张亮说。

  “旅行社和导游其实是命运共同体的关系,导游收入有保障,我们的服务质量才能有保障呀。”湖北顺达国际旅行社总经理朱光英说,“这样的集体协商早就应该搞,只有把旅游市场规范起来,我们心里才踏实。”

  “导游劳动权益是否得到合法合理的维护,导游和旅行社劳动关系是否和谐稳定,既关系到导游自身的利益,又关系到旅游业的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开展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是维护导游和企业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导游队伍稳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副主席杨冬旭说。

  多管齐下,各项措施共保协商落实

  集体协商要进行,确定主体是前提。在其他行业中,往往有比较成熟的工会组织,可以作为职工方利益代表。但旅游行业特点是相对比较松散,行业内一直没有自己的基层工会组织。

  针对这种情况,厦门市2016年10月探索成立了导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积极发展会员,把导游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到工会组织中来。目前厦门导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已经拥有工会会员859名,占长期在一线带团导游人数的60%以上。工会经过网络投票等方式,海选出7名基层导游,在导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成为职工方协商代表。而旅游协会旅行社分会则作为资方代表参与协商工作。

  协商主体明确了,协商内容成为关键点。为了解旅游发展态势和需求,听取导游基本诉求,宜昌市旅游委会同市总工会、人社部门,在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把导游和旅行社共同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拟定《宜昌市导游行业劳动报酬保障性标准(草案)》。草案内容包含导游劳动合同、基本工资、带团补贴、社会保险和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节假日补贴等方面。

  协商程序要规范,平等协商是原则。宜昌市旅游委党组书记孔磊认为:“协商的过程其实也是在平等基础上统一思想、增进认识的过程,就是求同存异、情理相融的过程。”宜昌市在推进集体协商过程中,劳资双方在3个月时间内先后召开了6次协商会,经过双方代表充分讨论协商,最终共同签订了《宜昌市导游行业劳动报酬集体合同》。

  协商成果要巩固,监督机制是保障。厦门市旅游局副局长陈家琳介绍说:“试点工作任务基本完成后,厦门市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使协商工作更加系统、规范和科学。”据了解,厦门市旅游局联合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建立一级投诉受理窗口;市导游协会、市旅游协会建立二级投诉受理窗口。二级窗口开通24小时投诉热线,专门受理和解决拖欠或不支付、低于标准支付导游劳动报酬的投诉。此外,厦门市还积极完善相关通报制度。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导游劳动报酬的情况一经核实,就将及时通过网络等渠道予以公布并通报。市旅游局建立用人单位诚信公示窗口,按年度予以公示并通报。

  群策群力,多方智慧推进协商发展

  在全国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试点工作交流会上,陈家琳提出在实施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中遇到的难点。

  “主要集中在集体合同难以数字化反映导游工作量,直接有效的保障手段难以落实到位等方面。”陈家琳提出,可尝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从突出协商重点、健全协商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提高协商水平等方面,巩固、发展和维护好旅行社与导游的现实和长远利益关系。与此同时,要适当增加压力,落实目标责任。”

  宜昌市将在不断完善导游劳动报酬集体协商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建立导游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导游劳动合同和注册管理制度,创新培训方式,建设导游服务信息交流平台,运用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活动等方式,全方面地规范旅游市场,切实维护好导游基本权益。

  “集体协商试点工作的开展,不仅完成了国家旅游局、人社部和全国总工会的规定动作,还探索出了导游管理的特色方式方法,对保障导游劳动权益、促进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副司长唐兵说。(胡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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