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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发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基准线8% 预警线12% 下线2%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日期:2017-05-22 字体大小:【】【】【

????为完善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内蒙古自治区日前发布了2017年全区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和部分行业工资增长指导线。

????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预警线为12%,下线为2%。内蒙古同时发布了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等13个行业的工资增长指导线。

????内蒙古明确,企业应结合今年经济发展形势,根据工资增长指导线,在生产发展、效益提高的情况下,合理确定本企业工资增长率。其中,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应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预警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利税增长连续两年持平、能正常支付职工工资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企业因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经济效益明显下降,在必要的民主程序后工资可零增长或适当负增长。职工在法定规定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内蒙古要求,企业工资增长应与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各企业应建立和完善企业工资分配自我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合理控制人工成本,促进企业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把企业工资指导线作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之一,进一步完善职工民主参与收入分配机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决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唐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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