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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兼职是否违法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发布日期:2018-07-17 字体大小:【】【】【

????“在外面兼职开公司,还不把单位放在眼里了!本来是个明星员工,居然带头败坏公司的风气!必须给他个教训!”

????听了销售部负责人报告了杨某的情况后,家具公司总经理张某非常生气。

????杨某是这家家具公司销售部的员工,能力强肯吃苦的他在刚进入公司的头几年,受到领导极大肯定。但是这两年,公司效益下降,大幅减少了销售人员的提成工资,销售部员工逐渐人心涣散,杨某也不例外。几个月前,杨某所在部门负责人发现,杨某与其他人合伙注册了一家小型服饰商贸公司。负责人暗示杨某要“收心”,不要在外兼职,但杨某拒绝。对此,张经理在和管理层讨论后,决定“杀鸡儆猴”,以杨某在外兼职、经单位提出仍不改正为由,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杨某对此不服,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最终,仲裁委支持了杨某的请求。仲裁委认为,《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杨某的“在外兼职”,只是参与了另一家企业的投资,并未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并不适用该条款。同时,公司没有员工不得在外兼职从事其他有偿商业行为的规章制度。杨某所开办的公司与所在用人单位并无业务上的关联和冲突,公司也无证据证明杨某开公司的行为对公司经营造成损害。据此,公司解除杨某的劳动合同既无法律依据,亦无制度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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