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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五项措施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 

稿件来源:宁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日期:2018-03-12 字体大小:【】【】【

????为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自治区人社厅、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印发《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对规范裁审程序衔接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健全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人社厅、高级人民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级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不受地域、级别限制建立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分析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形势,互相通报工作情况,沟通协调仲裁与诉讼中的受理范围、程序衔接、法律适用标准等问题。

????二是做好裁审工作信息共享。人社部门、人民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立信息沟通渠道,沟通交流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方面的法规政策、经验做法、意见建议,定期互通案件处理情况,建立健全案卷借阅制度,强化争议案件处理情况的追踪,做好裁审对比情况统计分析。

????三是加强裁审案件办案指导。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加强案件处理前沟通、案件讨论交流,适时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

????四是建立仲裁与诉讼庭审互听制度。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不限地域、不限级别向对方提出旁听、观摩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庭审要求,人民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主动配合,合理安排。

????五是联合开展业务培训。自治区人社厅和高级人民法院在举办业务培训班时,可以互请专家或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并积极协调对方系统人员参加培训。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可以联合举办业务培训班,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联合开展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学习教育。(仲裁处 李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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