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850号) 

稿件来源:广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日期:2015-09-25 字体大小:【】【】【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2015年,广东省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数为51.9万人,加上外省入粤求职及往年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共有近80万高校毕业生在广东省求职,就业压力持续不减。各地要高度重视,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就业工作首位,进一步完善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加快建立健全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确保毕业生年末整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自主创业毕业生比例明显提高。

二、认真抓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各地要进一步全面梳理省、市制定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细化完善具体政策措施,不断更新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为毕业生提供更便捷、更高效的服务。要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深入解读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知晓政策。要认真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507 号)规定,及时对符合条件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就业创业证》,方便高校毕业生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优惠政策。要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的新规定、新要求,抓紧做好政策宣传培训、地方贯彻意见拟订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三、切实加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各地要精心组织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重点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工作,切实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依托实名信息,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精细化、个性化的就业创业服务。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搭建高质量的服务平台。大力开展 “一企一岗·互济共赢”专项招聘活动,2015年全省计划组织1600场以上专场招聘会。各地要广泛收集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岗位信息,发挥“全省紧缺人才信息供求平台”作用,加强信息汇总和发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企事业人才招聘的有效对接。切实加强创业服务,各地要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设置创业服务专窗,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政策咨询、创业指导、项目推介、融资服务、补贴发放等“一站式”的创业服务。

四、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完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数据的收集、报送机制,切实加强数据统计的过程管理,统一数据统计口径和收集报送的渠道,建立数据内部核查机制,确保上报的实名登记未就业毕业生信息数据和《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情况》(人社统EP8)报表数据的一致性。从2015年7月1日起,各地要通过广东省劳动保障业务管理软件——高校毕业生信息管理系统报送201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信息数据。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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