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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的概念 

稿件来源:bet365在线娱乐城 发布日期:2010-03-11 字体大小:【】【】【

  职业技能鉴定作为一种国家的考核制度,应建立起相应的监督机制,否则就无法保证其客观公正。从监督的形式讲,可分为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行政监督主要是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对下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以及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技术监督主要是指各级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对鉴定所(站)实施鉴定过程以及考评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监督。同时,还应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的群众监督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对乱办班、乱考核、乱发证以及各种违反考务纪律的行为进行检举。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业有关部门及其所属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举报制度,设立监督电话。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是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贯彻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国家职业标准、考务管理及证书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员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从取得督导员资格人员中委派。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督导分现场督考和经常性检查两种形式。委派前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经督导员资格培训考核合格者,由省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质量督导员证书和胸卡,有效期三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设专职督导员,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聘任兼职督导员。兼职督导员与专职督导员具有同等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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