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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稿件来源:四川省人社厅网站 发布日期:2017-07-06 字体大小:【】【】【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7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7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7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大力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把招生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与促进就业创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统筹安排。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专题研究、牵头处(科)室要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职责任务。各技工院校要实行招生工作校长负责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制度和工作措施,层层压实招生任务,形成扎实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二、明确目标任务。各市(州)要结合本地区技工院校发展实际,下达学制教育招生任务,招生形势较好的地区和骨干示范技工院校要进一步加大招生力度,确保招生规模不低于上年,特别是近年来技工院校招生数量降幅较大的地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扩大招生规模。确保2017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总体保持在4.1万人以上。

????三、做好政策协调。要按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教基〔2017〕1号)提出的“健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切实落实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积极协调教育部门,落实好技工院校招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广泛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供支持帮助。对于符合国家资助政策、扶贫政策、雨露计划等资助条件的学生,要按规定落实好相关扶助政策。

????四、拓宽生源渠道。各地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数量、结构、升学意愿等情况,指导技工院校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广开生源渠道。在做好常规招生工作基础上,鼓励技工院校积极探索建立多种招生方式和渠道,主要包括: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招收中级工班学生的内部招生方式;面向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企业在岗职工等群体的社会招生方式;与企业合作开设订单班等校企合作招生方式;具备条件的技工院校深化国际合作办学,招收国际学生或与国外职业院校联合培养的国际招生方式;技工院校与初高中合作面向初三、高三学生开展提前分流招生,技工院校与高等院校合作培养的校校合作招生方式等。

????五、增加扶贫招生。各地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6〕119号)等文件要求,加强与同级财政、扶贫部门的沟通衔接,大力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补贴政策,指导技工院校深入乡村和初高中学校开展宣传服务,加大面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招生力度。

????六、规范学籍管理。要进一步加强技工院校学籍管理,完善学籍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有关技工教育学制形式和学制时间的制度规定,规范学籍注册和异动管理。要按照《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要求,及时为技工院校新生注册学籍,防止出现因学籍注册不及时造成生源流失等现象。要对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和非全日制学制教育学籍进行分类注册和管理,推行弹性学制,满足不同学生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七、规范招生秩序。要加大对违规招生、恶性竞争、虚假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营造良好的招生秩序,各市(州)人社部门要设立技工院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宣传解释政策。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汇总本市(州)招生技工院校名单、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联系方式等信息,利用人社部门官网、当地主流报纸、微信公众号等渠道集中向社会公开。并积极对接协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合理组织技工院校进入普通中学开展招生宣传。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

????八、加大宣传力度。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2017年中国国际技能大赛、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等重要节点,组织技工院校,用好用足传统及网络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技工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技工院校招生政策、办学情况、就业质量、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人社部将发布《中国技工院校发展年度报告(2016年)》,进一步扩大技工院校社会影响力。人社部2015年、2016年公布的《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画》,可继续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出版集团网站(www.class.com.cn)免费下载使用。

????九、加强工作调度。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督查调研、情况通报、招生激励等制度。要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实行技工院校招生通报制度,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月填写《2017技工院校招生进展情况表》,于8至11月的每月5日前报四川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汇总。省厅将把技工院校招生情况纳入对市(州)的目标考核内容,有技工院校的市(州)要扎实做好招生工作,力争招生数量稳中有升;没有技工院校的市(州),要配合其它市(州)做好招生宣传和动员组织等工作,积极为技工院校输送生源。11月底前,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2017年招生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四川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

????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人:沈洋

????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3498

????省职业培训指导中心联系人:石也顾

????联系电话(传真):028-86114752

????E-mail:scpxzx@163.com

????附件:2017技工院校招生进展情况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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